| [史料]中国遗产税百年发展史 |
| 作者: 文渊阁 信息来源: 文渊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
>■1996年■ 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利息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
■1997年■ 9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
■1998年■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开征遗产税,并得到了会议的批准。
■1999年■ 3月6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财政预算的报告中提出,要抓紧起草遗产税法,并得到了会议的批准。
■1999年■ 7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在研究经济形势和对策的时候提出,为了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要在适当的时机开征遗产税,并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同意。
■2000年■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其中提出要通过开征遗产税等措施强化国家税收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2001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其中提出要适时征收遗产税。
■2001年■ 7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目前收入差距继续拉大,要加强税收调节,尽快制定遗产税的法律,法规。近几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研究起草遗产税的有关法规,组织了许多国内调查研究、论证和出国考察,并多次将其草案报送国务院审阅。遗产税的开征多次列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计划。
■2003年■ 3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在近年来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不少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开征遗产税的议案和提案。例如,来自香港的李国强委员在大会发言中提出:应当改革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从流量资产和存量资产上调节过高收入,建立所得、消费、遗产三位一体的税收调节体系,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不均的调节作用。
■从近年来的社会舆论看,各界人士普遍主张开征遗产税,以调节社会成员财富悬殊的矛盾。极少有人鲜明地提出反对开征遗产税的主张(包括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中国新闻社2000年11月20日报道: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怙个城市所作的调查显示,56%的居民表示对于开征遗产税没有什么顾虑。在有顾虑的居民中,80%的人是因为不知道遗产税的税率,还有一些人是因为顾虑自已的遗产被别人了解。在专家投票中,有74%的人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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