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公元999~1062)是北宋有名的清官,他一生担任过县官、州官、副丞相等职务。但包公早期还担任税务官,这恐怕就鲜为人知了。据《宋史.列传》记载,包拯“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欲不行,拯即解官归养。”宋代的和州即现在的安徽省和县,看来,包拯担任的第一任官职就是和州的税务局长。后来他多次任过三司户部副使、转运使等有关财会户籍的官职,一直很关心国家的经济、财政、税收,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改进征课制度,减轻民众负担,节约经费开支等多有创建和建树。
更多相关文章: 肖捷在全国税务系统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上要求 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努力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与部分大企业座谈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报告会 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刘佐:措施减税作用明年推出 国家税务总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全国]税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