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地税局获悉,尽管自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后,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回落,但个人所得税总体收入情况良好。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103.7亿元,同比增长27.72%,增收22.51亿元。分项目看,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所得税增长的主要项目,分别增长 26.5%、29.26%和 144.92%,分别增收13.47亿元、4.3亿元和2.43亿元,合计增收额占个人所得税增收总额的89.77%,拉动个人所得税增长24.8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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