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助学经费223亿元。
二是对汶川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为期一年的特别资助政策,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并扩大国家助学金范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9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1.15亿元。
三是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继续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补助期限为5个月,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77亿元。
四是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41.2亿元。
五是为妥善解决汶川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灾后基本生活问题,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5亿元。
六是安排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灾后基本生活。
七是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八是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九是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十是近日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应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保障民生等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改善民生,支持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在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政策,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为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今年第四季度将从哪些方面做好保障民生工作?出于什么考虑?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人们的经济预期,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第四季度,国家有关部门将在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政策,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问:今年第四季度,教育方面将出台哪些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答: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的同时,今年第四季度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将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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