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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财政局为加强师市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管理,从2006年3月底,结合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关于《石河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石河子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外捐赠对象程序,以及报废对外出售的拍卖程序。
按照处置程序,在2007年6月,首次公开拍卖8辆公务用车,2008年9月,再次公开拍卖处置18辆公务用旧车,处置拍卖价高于评估价30%。批量处置旧设备也全部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对金额较小的资产处置全部公开竞价,邀请三家以上回收单位参加,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处置设备,一方面,引入了竞争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发现价值,使处置价格更加合理,减少国有资产浪费,增加财政收入。逐步使行政事业资产处置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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