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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4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08]190号)以及克州乌恰县地震灾情,自治区财政厅已拨付克州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近期地震灾害中紧急安置转移群众、临时生活困难和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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