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财政部向众议院提交了一项要求从2010年开始,向几乎所有卷烟品牌征收统一消费税的法案。
消费税总计将达到每包14比索(合0.23欧元),每年将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而调整税率。菲律宾财政部提出的这项法案还要求在2010年采用单一税率之前,在2009年实行两种税率。
2009年,净零售价格为每包6.5比索或以下的品牌的消费税将为8比索,而净零售价格高于每包6.5比索的卷烟的消费税为14比索。
手工包装的卷烟第一年按每包2.47比索的消费税率征收,这个税率每年将根据通货膨胀情况而提高。雪茄第一年按每支200比索的税率征税,这个税率将每年根据产品的通货膨胀率而提高同等额度。
这项法案不允许降低当前税率,这个税率已经高于法案中提出的税率。
菲律宾财政部长Margarito Teves在早些时候说,政府在努力推动对卷烟实行单一消费税率,因为目前的税制太复杂了,难以管理。
卷烟税结构的复杂性,是过去消费税收入不足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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