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根据巴州地震灾害情况以及自治区领导批示,经研究,从自治区本级救灾资金财政专户汶川地震社会捐赠资金中拨付巴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近期地震灾害中紧急安置转移群众、临时生活困难和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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