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肥西县委、县政府决定,再选择确定24个村(居)进行扩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形成多种形式共建模式,加快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精品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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