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该局通过提高税收管理员“四种能力”,进一步提升税源管理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发现税源的能力。建立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巡查日志的记录与考核机制互相结合,实行“月计划、周安排、日巡查”,每位税收管理员每月有巡查计划,每周有巡查日程安排,同时限定了税收管理员每月的巡查面不得少于辖区内总户数的10%,全面了解辖区内业户的生产经营动态情况,有重点地选择疑点户进行纳税评估。
二是分析税源的能力。组织全局税收管理员定期召开数据整合应用沟通会,结合各项数据指标,通过与日常管理采集有关动态信息和一些从第三方获得外部信息,进行详细的案头分析,从而保证数据分析的全面性、有效性和分析结果的真实性。
三是管理税源的能力。将税源管理的标准进行细化,按照难易程度、责任大小进行量化。对个体税收管理员实行定片、定岗、定责、定量的考核,建立对岗位工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等体系,定期进行岗位责任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实行奖金与税源监控工作挂钩。定期对税收管理员的管户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发现有漏登漏管情况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保护税源的能力。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税源发展后劲。对涉及到纳税人相关的减免税以及其他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到位,做到“不变形、不走样、不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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