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全国税收宣传月答记者问 |
| 作者: 中国税务网 信息来源: 中国税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3 |
过这些税务网站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开展“网送税法进万家”免费送税法活动;开设“税收·发展·小康”网上论坛,开辟税收宣传月专题栏目;推出“税务局长网上谈税法活动”,逐步实现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网上互动。
三是强化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是今年税收宣传月的重点。宣传月期间,各级税务机关将全面开展送税法进企业、社区、市场、农村、家庭活动。一方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功能,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咨询服务窗口、语音电话、电子触摸屏、税法宣传小册子等,大力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通过采取上门咨询、纳税辅导、政策宣讲、张贴公告、散发宣传资料等送政策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分对象地把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送到企业、社区、农村,使广大公民能够了解、掌握、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能够从税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中得到实惠,增加收入。这是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
记者:总局对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有什么要求?
答:总的要求概括起来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务求实效。为确保税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总局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税收宣传合力,共同开展好税收宣传活动。要把形式和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结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选择有效的宣传形式,切忌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既要通过必要的宣传形式和声势,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又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务求税收宣传活动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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